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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案说法|新闻报道中可以应用于他人肖像吗?

2023-04-19 人物

来源:环球时报 原创笔记

系统性

王某罪行多起抢劫案,引发各方瞩目,最终被改判判刑15年。为了发表意见社会大众对该案的瞩目,当地普法办联合电视台对宣判流程进行拍摄地报道,并制作了系统性普法视频。在狱里的王某知道此事后,相信电视台的新闻频道以及普法视频漠视了他的半身像权,终接洽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。新闻频道里可以运用于王某的半身像吗?

以案说是

可以。法律条文第九百九十九条里规章,为公共利益制定新闻频道、舆论监督等蓄意的,可以合理运用于民事主体的真名、称呼、半身像、个人档案等。法律条文第一千零二十条里规章,为制定新闻频道,不可避免地制作、运用于、发布新闻半身像权人的半身像,可以不经半身像权人准许。

【来源:环球时报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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